个人商品林可抵押贷款 2万亿资产盘活
- 2016-10-26
- 消息来源:新疆苗木网
中国一项规模数以万亿计的市场即将激活。根据近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以下简称《意见》),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贷款。资料显示,中国林权价值规模,至少两万亿元。
《意见》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意见》对规范林权抵押登记、林木资产变现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明确了林权抵押、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登记备案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清偿债务或抵押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使抵押权的情形发生时,可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或诉讼等途径处置已抵押的林权。
《意见》还规定,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信用状况和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期限,贷款资金用于林业生产的,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这一举措破解了各地普遍存在的抵押范围偏窄,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的问题。
《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林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的一个突破。
资料显示,现今我国森林分为三大块:第一块是集体林,面积27亿亩,约占全国林地的60%,这是农民的资产,已经承包到户,由农民自主经营。第二块是国有林区,面积9.1亿亩,约占全国林地的20%。产权是中央政府的,林权证由国家林业局颁发,委托地方政府具体管理。第三块是国有林场,有4855个,面积9.3亿亩,约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20%。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省属林场占10%,地市属林场占15%,县属林场占75%。第二块和第三块加起来,约占全国林地的40%,这是国家的资产,由各级政府管理,主要提供生态服务。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国有林区改革仍在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正在7个省区进行试点。国有林场改革的方向是要更好地提供生态服务,生产更多的生态产品。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林业的直接投资为6786亿元,经过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全国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49亿立方米,这是一笔巨大的绿色资产,资产价值超过1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