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种子法》
- 2017-01-06
- 消息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自新修订的《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陕西省林业厅《学习宣传贯彻〈种子法〉工作方案》的部署,陕西省各地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贯彻落实新《种子法》的热潮。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省林业厅及安康、西安、铜川等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共举办新《种子法》集中培训学习班20余次,邀请国家及省上有关专家对《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对种苗机构管理负责人员、良种基地及国有苗圃负责人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人员800多人次。
二是利用网络媒介开展宣传。省种苗站在陕西省林木种苗网上设计添加了新种子法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全省宣传贯彻新《种子法》情况。编制了《种子法》宣传微信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QQ群进行发送,目前宣传微信片浏览量已达到2.8万多次。
三是广泛印发宣传资料。西安市编印宣传册700余册,宣传彩页3000余张、《种子法》读本2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9条。铜川市将《种子法》的宣传工作逐级部署到各区县种苗管理部门,购置《种子法》读本等资料,发放到种苗企业、种植大户引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好种苗从业者依法从业的基础。
四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省种苗站在“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中组织技术人员积极开展了《种子法》宣传普及工作。商洛市林业局以“七五”普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林业专家走上街头,大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新《种子法》宣传工作。杨陵区种苗站借农高会召开之际,在凤凰路自产自销市场向前来参会的农民群众进行了新《种子法》的宣传活动。榆林、宜君等市县种苗站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到户活动,把法律新规普及到基层林农苗农。
通过培训和广泛宣传,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贯彻《种子法》有了更深的认识,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关注度大幅提高,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陕西省林业厅)
- 标签:
- 种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