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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 2010-07-28
    • 消息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1.0.1为了保证园林树木绿化施工成果,使园林树木养护管理 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规化的科学轨道,保证园林树木健壮生长发育,巩固首都绿化成果,特定此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园林树木的养护工作。
    1.0.3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2年12月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对园林树木养护工作经验和技术 总结制定的。

    第二章 术  语

    2.0.1 整形修剪:用剪、锯、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形成一 定形状。
    2.0.2 灌溉:也叫浇水,给土壤补充水分,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的措施。
    2.0.3 灌冻水:土地封冻前对土壤充足灌溉,以利树木安全越 冬。
    2.0.4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名人与树木轶闻,具有某 种纪念意义的树木。
    2.0.5 树冠:树木观赏的主要部分由大量枝、叶、花果等组成。2.0.6 行道树:道路两旁行列式栽植的树木。

    第三章   树木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节 一级标准

    3.1.1 生长势好:生长量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1.2 叶片健壮:
    a)、叶片正常落叶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粪、虫网。
    b)、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含5%下同)。
    3.1.3 枝干健壮:
    a)、无明显枯枝死叉,枝条粗壮,过冬枝条已木质化。
    b)、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有一头活虫以下(含1头,下同)较细枝条平均每33cm长,在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2%以下。
    d)、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内无堆物、堆料,圈栏等。
    e)、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绿篱、整型植株等应枝叶茂密,光满无缺,花灌木开花后必须进行修剪。
    3.1.4缺株在2%以下(包括2%下同)。

    第二节 二级标准

    3.2.1生长势正常。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3.2.2叶片正常。
    a)、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b)、较严重的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叶、虫网、蒙灰尘叶的株数在2%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2.3 枝干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
    c)、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有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33cm长内有10头活虫以下,株数在4%以下。
    d)、无较严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e)、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开花灌木大部分进行修剪。
    3.2.4 缺株在4%以下。

    第三节 三级标准

    3.3.1生长势基本正常。
    3.3.2叶色基本正常。
    a)、叶色基本正常。
    b)、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粪、虫网灰尘叶的株整
    在10%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3.3 枝干基本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虫的株数在10%以下。
    c)、个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3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平均33cm长,内有15活虫头以下,株数在6%以下。
    d)、对人为损坏能及时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下无堆放白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围墙、圈占等。
    e)、90%以上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3.3.4 缺株在6%以下。

     


    第四章 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年中养护管理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根据一年中树木生长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条件的特点,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节 冬季阶段

    十二月、一月、二月树木休眠期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1.1 整形修剪:落叶乔灌木在发芽前进行一次整形修剪。(不宜冬剪树种除外)
    4.1.2 防治病虫害:(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1.3 堆雪:下大雪后及时堆在树根上、增加土壤水分、但不可堆放施过盐水的雪。
    4.1.4 要及时清除常绿树和竹子上的积雪,减少危害。
    4.1.5 巡查维护:巡查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维护,依法处理各种有损绿化美化的行为,并宣传教育"爱护树木人人有责"。
    4.1.6 检修各种园林机械,专用车辆和工具,保养完备。

    第二节 春季阶段

    三月、四月,气温、地温逐渐升高,各种树木陆续发芽,展叶,开始生长,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2.1 修整树木围堰,进行灌溉工作,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4.2.2 施肥:在树木发芽前结合灌溉,施入有机肥料,改善土壤肥力。
    4.2.3 病虫防治:(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2.4 修剪:在冬季修剪基础上,进行剥芽去蘖。
    4.2.5 拆除防寒物。
    4.2.6 补植缺株。
    4.2.7 维护巡查。

    第三节 初夏阶段

    五月、六月,气温高、湿度小,树木生长旺季,主要养护管理工作:
    4.3.1 灌溉:树木抽枝展叶开花,需要大量补足水分。
    4.3.2 防治病虫:(祥见防治病虫技术规程)。
    4.3.3 追肥;以速效肥料为主,可采用根灌或叶面喷施,注意掌握用量准确。
    4.3.4 修剪:对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并对乔灌木进行剥芽,去除干蘖及根蘖。
    4.3.5 除草:在绿地和树堰内,及时除去杂草,防止雨季出现草荒。
    4.3.6 维护巡查。

    第四节 盛夏阶段

    七.八.九月高温多雨,树木生长由旺盛逐渐变缓,主要养护工作:
    4.4.1 病虫防治。
    4.4.2 中耕除草。
    4.4.3 汛期排水防涝:组织防汛抢险队,对地势低洼和易涝树 种在汛期前做好排涝准备工作。
    4.4.4 修剪:对树冠大、根系浅的树种采取疏、截结合方法修剪,增强抗风力配合架空线修剪和绿篱整形修剪。
    4.4.5 扶直:支撑扶正倾斜树木,并进行支撑。
    4.4.6 维护巡查。

    第五节 秋季阶段

    十月、十一月气温逐渐降低,树木将休眠越冬。
    4.5.1灌冻水:树木大部分落叶,土地封冻前普遍充足灌溉。
    4.5.2 防寒:对不耐寒的树种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4.5.3 施底肥:珍贵树种,古树名木复壮或重点地块在树木休眠后施入有机肥料。
    4.5.4 病虫防治。
    4.5.5 补植缺株:以耐寒树种为主。
    4.5.6 维护巡查。
    4.5.7 清理枯枝树叶干草,做好防火。


    第五章 主要养护项目的技术规定

    第一节 灌 水

    根据本市气候特点,为使树木正常生长,3-6月、9-11月是对树木灌溉的关键时期。
    5.1.1 新植树木:在连续五年内都应适时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树根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 浇水树堰保证不跑水、不漏水、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予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垂直投影或投影1/2为准。
    5.1.3 浇水车浇树木时,应接胶皮管,进行缓流浇灌,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4 喷灌方法:应开关定时.专人看护不能脱岗.地面达到静流为止。

    第二节 修 剪

    5.2.1 冬季修剪或夏季修剪要做到先培训,简要讲明修剪树木生长习性、开花结果习性、修剪目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注意事项、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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