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格规定外来品种引进 擅自引进林木罚5万
- 2007-10-11
11月1日起,凡擅自引进农作物、林木品种,有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据悉,引进北京的新品种必须经过试验、示范,并控制在适宜区域内,而后经过审定才能推广。
昨日,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明日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将实施,该办法对外来品种的引进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据介绍,目前,北京有苗圃22万亩,年产苗木3.8亿株。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一工作人员介绍,农作物、林木种子、种苗直接关系到城市绿化的成败和农民的收入,一旦有假,不但农民的一年收入全无,而且直接影响城市的绿化效果,而在不谨慎中引进不良外来物种,更会给本地植物带来灭顶之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将为京城建起一道屏障,以保证生态安全。
据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种子经营者应赔偿购种价款、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保管费、鉴定费、种植费等费用,而种植林木种子遭受的损失则要按照购种价款和有关费用3至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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