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木种苗发展面临新机遇
- 2007-10-11
记者11月3日从国家林业局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的全国种苗发展座谈会上了解到,按照林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的目标,预计今后5年全国造林需林木种子9800万公斤、苗木1400亿株,林木种苗工作特别是良种供应任务十分艰巨。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说,我国林木种苗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构建林业两大体系、实现林业战略目标需要加快林木种苗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木种苗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林业新兴产业的崛起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需求。
祝列克指出,当前,我国林木种苗建设正处在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历史性时期,“十五”期间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种苗市场发育不全、科技含量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以保证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监管为保障,以社会化服务为助力,实施以种为本、以林木良种化建设为主的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林木种苗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使林木种苗成为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源动力,推动我国林业健康持续发展。
祝列克强调,当前,林木种苗发展要重点把握和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改革,建立和谐的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二是依靠科技,把实现林木良种化作为提高林业生产力的根本措施。三是科学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四是加强法治,为林木种苗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五是强化服务,推动社会种苗发展。
据介绍,“十五”期间,全国年均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能力分别达2500万公斤、300亿株。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林木种子基地为骨干、非基地为补充的林木种子生产供应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全国林木良种使用率由28%提高到43%,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由35.1%提高到90.4%,苗木苗批合格率由80%提高到95.4%。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说,我国林木种苗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加快林木种苗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构建林业两大体系、实现林业战略目标需要加快林木种苗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木种苗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林业新兴产业的崛起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新的需求。
祝列克指出,当前,我国林木种苗建设正处在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历史性时期,“十五”期间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种苗市场发育不全、科技含量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以保证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法监管为保障,以社会化服务为助力,实施以种为本、以林木良种化建设为主的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林木种苗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在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使林木种苗成为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源动力,推动我国林业健康持续发展。
祝列克强调,当前,林木种苗发展要重点把握和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改革,建立和谐的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二是依靠科技,把实现林木良种化作为提高林业生产力的根本措施。三是科学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四是加强法治,为林木种苗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五是强化服务,推动社会种苗发展。
据介绍,“十五”期间,全国年均林木种子、苗木生产能力分别达2500万公斤、300亿株。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林木种子基地为骨干、非基地为补充的林木种子生产供应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全国林木良种使用率由28%提高到43%,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由35.1%提高到90.4%,苗木苗批合格率由80%提高到95.4%。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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